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本縣長期照顧輔具服務自110年5月1日起不受理個人核銷案件!!
1.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及簡化申請補助請款作業,本縣長期照顧輔具服務自110年5月1日起全面委託特約廠商代為請領補助款(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不在此限)。 2.依據110年4月22日屏府社障字第11015734000號函修訂之屏東縣長期照顧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要點-補助方式。 詳細資訊路徑: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首頁〉社會福利總覽〉身心障礙福利〉身心障礙輔具服務〉身心障礙者生活及醫療輔具/長期照顧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含居家無障礙修繕業務)(另開視窗) |
資料來源:社會處 聯絡人:潘社工 聯絡資訊:08-7320415#5496
轉貼來源:社會處(另開視窗)